第六次『江陳會談』順利完成,保障國人健康權益

2011-07-06 10:48

 

第六次「江陳會談」順利完成,有效保障國人健康權益

 
一、 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指出,此次簽署的「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」,對保障國人健康權益、促進台灣醫衛生技產業發展,都有相當詳細、具體的規範,是直接有益於兩岸人民的措施。她表示,這項協議陸委會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規定,陳報行政院轉請立法院備查,依法接受國會的監督。
二、 有關下一階段的協商議題,海基會在報告中指出,兩岸均一致認為,未來仍將以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之後續協議商談為主,將「兩岸投資保障協議」列為兩會第七次會談的重點推動議題,並儘早完成簽署。此外,雙方也同意,ECFA生效後,除了投保協議外,將儘速積極展開後續包括爭端解決、貨品貿易及服務貿易等議題,以及ECFA中「經濟合作」等事項之相關協商,任何一項取得具體成果,即可納入兩會會談,並簽署協議。